一、政策目录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4.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领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政策内容符合政策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享受条件我市居民,7.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6.办理期限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季度末次月5日之前将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录入信息系统,8.咨询电话0531-76210776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1.政策内容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2.享受条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3.补贴标准(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4.流程材料(1)《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5.经办渠道(1)申报程序企业(单位)持《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向单位工商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2)审核和拨付程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及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录入信息系统完毕后20个工作日之内,7.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材料及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在岗人员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7.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