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盐亭县2023年单选项目S306盐亭共和至毛公提升改线工程建设用地《盐亭县高渠镇共和村2、3、4、5、6、10、12组,香山村7、8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现将本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法律、政策拟定,二、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盐亭县高渠镇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三、本公告由盐亭县高渠镇人民政府组织张贴在拟征收土地的镇、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按照本方案载明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附件:附件:盐亭县高渠镇共和村2、3、4、5、6、10、12组,香山村7、8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盐亭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2日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点击下载]或下载本PDF文档[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