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连农〔2023〕43号)文件精神,在合作社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县农合办审核,并提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拟确定连城县城溪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为2023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将名单公示如下:1.连城县城溪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2.连城县美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3.连城县大坑林下种植专业合作社4.连城县尚福鑫农业专业合作社5.连城县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6.连城县洪辉种植专业合作社7.连城县莒溪超微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8.连城县汇联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29),如有异议,请向县农合办反映,联系电话:8928005,连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