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现将《陕西省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11月21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单位)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第五条内审机构负责建设项目审计组织实施,内审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第七条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第八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经费应纳入交通运输单位预算,第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行计划管理,交通运输单位内审机构应对所有使用中省交通专项资金且具备审计条件(竣工决算文件编制完成)的建设项目,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组织实施审计:(一)省交通运输厅直接列审计计划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运输单位内审机构上报计划,确定省交通运输厅下一年度内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二)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审计计划的项目对于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审计计划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作为对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实施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