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眉山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材料初核、实地考察、终评等环节,拟认定仁寿县中医医院为第二批眉山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信函形式或直接向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东坡区文安路东1段105号眉山市卫生健康委,邮编620010,公示电话:028-38195326,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