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培育工业软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及要求申报单位须在宁德市内注册,(二)补助条件标准2022年比2021年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三)申报材料1.《宁德市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4.企业工业软件业务收入的财务证明材料(如:工业软件业务销售台账),二、申报程序及时间1.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不再受理企业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2.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三、其他事项(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二)各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企业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附件:1.宁德市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补助资金申请表2.承诺书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德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