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面试答辩等流程,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四批)苏州市创新联合体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215002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65231335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65233149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四批)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名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