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3〕420号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你校关于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理事会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校举办者由“杨志煌”变更为“广东北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同意你校法定代表人由“杨志煌”变更为“麦叶青”,三、同意你校理事会为“麦叶青(理事长)、林志华、裴虹、丁聪、黄琼英”并备案,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学校平稳过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和专业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1日(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