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区资规部门在产业项目空间布局上加强引导,对于辖区内市场化建设运营的园区,对于辖区内闲置、低效等类型厂房进行盘活、回收,对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达到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条件的项目,给予园区所在新城管委会考核加分,新区发改、科技、先促等部门优先在符合条件的特色园区布局各级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载体、科创平台、研发中心和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关键公共服务平台,对超额完成新区下达的新增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等任务的园区,对超额完成新区下达的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任务的园区,9.支持园区争创试点示范,积极争创中省市各级各类园区授牌、试点示范、孵化器,并将争创试点示范、授牌等情况纳入园区年度考核,17.加强园区任务调度考核,强化“双一千”、特色量化指标、“五个一”特色任务的督导考核,并注重评价结果在新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园区空间范围拓展等方面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