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卢迎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卢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86济南市莱芜区凯瑞日化店2徐志永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830济南市莱芜区冠福日用品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3冯娇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6323济南市莱芜区赢城新能源开发中心4杨雪亭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54济南市莱芜区小杨水产店5魏述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181X济南市莱芜区光明眼镜店(个体工商户)6吴子亮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371202********2110济南市莱芜区一尚美术工作室7郭永宾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10山东禾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