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本区范围内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公开遴选3家以上运营规范具备一定服务能力、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主体,(二)遴选条件1.在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服务资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1年以上,如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强,可适当放宽,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二、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二)申报资料申请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服务组织基本情况,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4.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四、评审人员评审小组由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管理股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六、报名资料送达地点、截止日期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9日17:00,一式两份提交至肇庆市高要区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股,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