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要求,区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且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中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三、评估内容和等级社会组织评估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其内容由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社会评价五方面的指标构成,(三)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起草下发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二)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1日):自行组织学习《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三)第三阶段(4月12日-9月12日):评估机构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凡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和评估指标,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评估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