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为加强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制定了《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0日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技术标准研制及相关科研项目是指主导和协助制定(含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工作和承担的国际、国家、省标准化科研工作,第六条技术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一)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为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为协助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第三章申报和审批第十二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第十五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的项目库管理应符合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以下信息(涉密信息除外):(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