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精神,促进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市科技局起草了《杭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局,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w@hznet.com.cn,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楼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科技人才办),附件1杭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关于《杭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