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有力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第二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鲁环函〔2023〕90号)相关要求,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试点期1年,现我区面向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查阅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于8月15日前,将推荐的试点单位相关纸质版材料(包括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试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报送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719室),并同步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gxq68686268@126.com,择优上报推荐,附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联系人:陶瀚超,68686979)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2023年8月2日附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