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助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7条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都政办发发〔2021〕20号)文件第四条:鼓励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对引进外地务工人员(含宜都籍在外务工人员返回宜都)到宜都就业满一年,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有符合要求的可按文件要求申报,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申报地址及电话: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联系电话:0717-4822010申报材料:《宜都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就业服务补助实施细则》附件1:宜都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补助申请表附件2:招聘人员花名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