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3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资格审核,截止报名结束,共有5家企业提交了报名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商务厅于11月14日组织专家对平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省商务厅会议研究,确定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抖音)、云品荟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一部手机云品荟)为2023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拟入选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云南省商务厅据实反映,业务监督电话:0871-63210213纪检监督电话:0871-63163152云南省商务厅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