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高邮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邮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邮职称办〔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评审工作的相关流程经过资格初审后,现对2023年高邮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拟进入评审阶段,如有异议,请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联系电话:0514-84682190,附件:申报2023年高邮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前公示(人员名单22人).xlsx高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