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营造良好宜居的生活环境,我局对2019年《贵港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拟通过贵港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规定,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十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及电话:余录,0775-4578302,电子邮箱:gghbwkk@126.com,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收),附件:贵港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3年修订)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贵港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3年修订).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