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拟认定的2023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和拟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名单的公示日期:2023-11-21根据《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管理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了2023年市级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和复核工作,现将拟认定的2023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和拟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名单(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1日9时起至11月27日17时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受理电话:(0532)85912568受理邮箱:qdldgxc@qd.shandong.cn附件:1.拟认定2023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2.拟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名单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1日附件1拟认定2023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docx附件2拟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企业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