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后无问题的,我中心将按规定进行稳岗返还资金的发放,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电子邮箱:dysybxk@dy.shandong.cn联系电话:0546-6378797附件:2023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xlsx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