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经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上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我区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16家,返还金额320600.75元,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监督电话:0376-3702289附件:信阳市平桥区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第二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