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等文件精神,在我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许可审批新模式,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制形式申请办理在深圳市范围内建设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申请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电网工程需纳入省或市级能源专项规划,申请企业不愿选择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受理:核准机关对申请企业网上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审查确认,公示:核准机关对于作出的许可决定及申请企业承诺内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公示,申请企业应当在取得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在线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对所有以告知承诺制形式取证的申请项目,一经发现申请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五、诚信管理措施对申请企业存在隐瞒信用不良行为采用承诺制申请取证的、做出承诺后存在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材料的等情形,申请企业后续行政许可申请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材料的申请企业,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告知承诺办理服务指南2.企业投资项目(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告知承诺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26日相关附件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告知承诺办理服务指南.doc附件2:企业投资项目(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告知承诺书.doc分享到: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