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集体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公示项目名称:青白江区集体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补助范围:集体和个人标准:30元/亩申请及发放程序:1.区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由乡镇组织开展自查并公示,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实施乡镇的公示等情况进行核查,3.经检查合格后,由林技中心向局党组提出拨付生态保护资金请示,4.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局将个人部分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通过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集体公益林业务管理系统拨付到相应的林户账户,集体部分对公转账至村(组)集体账户负责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心竹联系电话:028-6030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