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规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招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属中型企业,招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8名、残疾人8名,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申报一次性岗位补贴的条件,共计16人16000元,现予以公示,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公示时间:7天(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举报受理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3323552县财政局0745—3329017县就业服务中心0745—3327259溆浦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