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浙财农〔2022〕1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部分)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龙农字〔2022〕168号)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初步确定龙游管益中家庭农场等7家养殖主体为水产优良品种(青虾)示范推广基地并给予相应补助,现将龙游县2023年水产优良品种(青虾)示范补贴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示:龙游县2023年水产优良品种(青虾)示范补贴项目实施表序号主体虾苗(kg)金额(万元)补助金额(万元)1龙游管益中家庭农场501.20.62龙游九丰家庭农场12531.53龙游营生家庭农场2004.82.44龙游陈记家庭农场751.80.95龙游田田家庭农场1002.41.26龙游老张家庭农场501.20.67龙游云青席堰家庭农场250.60.3合计625157.5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县养殖业发展中心反馈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570-7020090,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谷水路119号),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并附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龙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