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江西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相继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江西实际,研究出台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即围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这1个总目标,突出“高标准、勇创新、重落实”3个鲜明特点,提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5个方面政策措施,以高标准举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提出持续深化“一照通办”改革,第10条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开展的企业信用同盟创建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向社会公众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