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特意邀请社会公众评委参与现场答辩的评价活动,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社会公众评委,一、社会公众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拥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3.具有一定的与质量、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二、征集方式(一)个人申请有意愿参与市政府质量奖现场答辩的市民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见附件)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二)审核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市民申请,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选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评委,三、要求(一)请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保证所填信息准确、真实,(二)请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扫描成PDF或拍照后发送到邮箱:sjzshgzpw@163.com联系人:王书志66167122附件: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