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文件规定,2023年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与市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核实企业具体生产经营状况,经审核,云南格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资金政策,返还资金总额为453629.01元(见附件),现将审核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可采用电话、信函或当面举报的方式向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泸水市社会保险中心窗口邮编:673200,电话:0886-3628060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