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直相关单位,各创新人才团队:现将《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遂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17日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的评估和考核,第四条考核对象为合作协议期满的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的创新人才团队,对《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第六条考核过程采取团队自评、单位评价、辖区初审、专家考评、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创新人才团队考核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创新人才团队的工作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采用查看“创新人才团队数字服务平台”数据、查看创新人才团队考核材料等方式,对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的创新人才团队进行全覆盖核查,附件: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评分标准附件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评分标准类别事项指标内容(权重)评分标准基础分(100分)履约情况(70分)合作协议执行情况(60分)对照《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和内容,专家团队到位情况(10分)根据《办法》和《协议》相关规定,企业评价(30分)企业满意度评价(30分)企业结合专家团队的到位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专家团队为企业每引进1名硕博以上人才+4分、本科生+2分、专科生+1分,专家团队联合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科技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