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集美区企业使用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附件:《集美区企业使用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1日附件集美区企业使用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自主可控生态体系成熟,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2号)和集美区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运营中标结果公告,第二条本细则适用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商事登记地、税务注册地均属于集美区,第三条本细则中的“适配服务”是指神州信创(厦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创”)为集美区企业提供鲲鹏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神州信创各执壹份,具体如下:1.集美区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2.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上年度和本年度),申请使用服务的企业统一由神州信创负责对接(联系方式:0592-6282539),神州信创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分批提交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第七条企业享受本项资金补贴,第八条本细则所涉及的各项扶持资金,第十条本细则相关条款由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2022年1月1日至本细则施行前符合本细则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