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12日二、奖项设置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是南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成效显著、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四、申报条件(一)组织申报条件1.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1)不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的,所在组织近3年无本文件“组织申报条件”中第2点所列情形,五、申报材料(一)组织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二)个人1.《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参照《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试行)》(附件4)要求,2.组织和个人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相应电子版报送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附件:1.2023年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2.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3.2023年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4.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试行)南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2023年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