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第三条要求,对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的家政服务机构,为16-60岁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现对禹城市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33人,补贴共计0.3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7221784附件: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docx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