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下列单位符合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附件1.2023年柳州市第一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2023年第一季度柳州市第一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附件)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7日2023年柳州市第一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6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标准130%的工资,依法按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后,经申请、审核、公示等流程后给予用人单位补贴,第一类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给予用人单位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相关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第一类柳州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公示附件.xls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