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泽县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局办字〔2023〕40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全县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上报,根据企业上报及提供的付息凭证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并商县财政局同意,认定彭泽县帽子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文件贴息申报要求(具体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反映,联系方式:0792-5663428,附件: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安排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