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拟资助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40项(详见附件1),现将项目予以公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2023年12月16日16时前提出书面异议(详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联系人:路老师,牟老师,陈老师,附件:1.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拟资助项目名单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异议申请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