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我委拟定了《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农业部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共计15日,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政务网站、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我委科技教育处,联系电话:022-88290657(工作日8:30—18:00)传真:022-88290656电子邮箱:snyncwkjjyc@tj.gov.cn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邮编:300061热忱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建议,附件:1.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农业部分)2.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农业部分)起草说明2023年11月16日附件:天津市野生植物保护名录(农业部分).docx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农业部分)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