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6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根据《关于下达路桥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善冷链物流设施条件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路农水〔2023〕12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规定,“台州市路桥炜程家庭农场”等2个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项目已经开工,合计金额163万元的补助(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二、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派驻纪检组82455526,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1月16日路桥区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善冷链物流设施条件建设项目第二批拟补助明细表序号项目属地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拟补助资金(万元)本次补助金额(万元)1金清镇新建机械冷库项目台州市路桥悦榕庄家庭农场金清镇八塘新建冷库0.6万立方米,购置配套制冷设备500226.291362金清镇新建机械冷库项目台州市路桥炜程家庭农场金清镇高升村新建冷库0.15万立方米,购置配套制冷设备10045.2627合计600271.5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