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采取以公开选聘方式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二、工作内容及报价要求按规定完成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成果,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含评审会等产生的相关费用)三、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报名要求参选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五、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报价函须独立密封,六、报价要求及评选方式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中,由选聘人与选定的设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选聘公告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联系电话:0898-63836283)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