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之规定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与江山传媒集团签订了《江山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广告宣传业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我中心拟支付江山传媒集团为我中心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通知、通告及就业信息发布等广播服务费用10000元以及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等媒体广告服务费用66000元,合计76000元整,现对上述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公示联系地址及受理电话: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105室,联系电话:0570-4022923,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11月15日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