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佛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办〔2022〕13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项目进行审查,下列项目已通过部门联审,拟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实施主体经营情况建筑类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间数(间)豹王科技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宿舍1、宿舍2里水镇和顺官和路南23号佛山市豹王滤芯制造有限公司宿舍1:新建宿舍2:存量纳管宿舍型8443.1208沥中新兴产业载体(A区配套宿舍)大沥镇沥中工业二区地段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腾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宿舍型15300370合计23743.1578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公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讯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监督电话:86220039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