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交〔2023〕81号正文内容鄞州区人民政府: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我局承担鄞州区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完成了中期评估工作的送审稿(合同金额18.51万元),并计划于11月20日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合同约定,区人大审议通过后,我局需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18.51万元,现特申请该笔评估费用18.51万元,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