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泰和县市监局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在农村食品经营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经泰和县市监局初审和复审后公示,现授予以下九家食品经营店泰和县“2023年农村食品规范化建设经营店”称号,泰和县赵一鸣零售西门店,泰和县赵一鸣零售文田店,泰和县赵一鸣零售上田店,泰和县螺溪镇赵一鸣零售店,泰和县荣兴购物广场万合店,泰和县苑前镇荣兴购物广场,泰和县马市放心购物广场,希望获得农村食品规范化建设称号的经营店,引导其他农村食品经营店对标对表进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