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经济技术指标优化调整,优化裙房屋顶及各层平面功能布局,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41600平方米调整为40987.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30218.05平方米调整为2960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11381.95平方米调整为11383.6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907.20平方米调整为3528.3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38%调整为34.42%,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效果图,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三、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4日四、反馈方式: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0578-2990162(徐)公示材料(8).zip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