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5号)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三种类型,在南宁市境内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二、认定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依据市科技局的“国合基地”认定通知,(二)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评审,(三)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四)“国合基地”经认定后授予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牌匾,三、支持政策(一)市科技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形式支持“国合基地”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等工作,(二)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国合基地”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三)“国合基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南宁市相关人才引进计划,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2.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3.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信息表2023年11月13日(联系人:陈冯丹553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