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琼科规〔2019〕7号)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认定和考核的通知》(琼科函〔2023〕385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和组织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厅务会和厅党组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认定海南大学三亚研究院申报的“海大三亚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1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冯桂珍,电话:6533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