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贸易高质量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基本盘,并做好资金使用指导、后续跟踪等相关工作,在扶持通上传的申报资料需在每页加盖公章,(二)开展审核及报送纸质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扶持通完成相关审核程序,12月4日前,各区将填写好的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带有扶持通系统水印)报送至市商务局(项目汇总表需通过OA上报),只完成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申报,须按照现行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本通知未明确事项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0757-83327260,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