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余镇、相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制定了《2023年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2023年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升,现将2023年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一、项目实施的支持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二、扶持对象和条件(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农民合作社),三、补助用途及额度(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用于家庭农场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配套等设施设备,家庭农场服务联盟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用于合作社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配套等设施设备,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合作社及集体领办的综合社项目不超过50万元,项目建设时间不能超过1年,4.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应及时向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申报(申报文本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