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规划函〔2023〕960号)要求,经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地(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经书面评估、实地核查、会议审定等程序,拟将10个产业园认定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15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送至xjnyncfzghc@163.com,联系方式:0991-2857873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1月13日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1.喀什地区巴楚县现代农业产业园2.巴州尉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3.塔城地区额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4.喀什地区叶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5.博州精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6.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7.和田地区策勒县现代农业产业园8.伊犁州尼勒克县现代农业产业园9.伊犁州昭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10.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现代农业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