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分园管理制度及绩效目标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管委会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了《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绩效目标,在征求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后,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已形成送审稿,按照上海科创办要求,正式印发的管理制度文件和绩效目标报经所在区政府同意,于2022年3月30日前抄送上海科创办,现将《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送审稿)和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专项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上报区人民政府,请予审议并批准发布,特此请示,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